问题 | 起诉离婚婚外情怎么处理 |
释义 | 一、起诉离婚婚外情怎么处理 起诉离婚婚外情的处理:若法院认定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且调解不成的,就会判决离婚。如果夫妻感情还未破裂的,法院则不会判决离婚。因此法院怎么判是根据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来决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起诉离婚一般多久开庭 起诉离婚一般在一个月以内开庭。一方提起起诉,七日内立案,立案之日起将起诉书送达至被告,被告在十五日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在收到答辩状五日内发送给原告。 法律网提醒您,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三、起诉离婚一方不肯到场怎么办 起诉离婚一方不肯到场的处理方式是:一般原告不到场的视为撤诉处理,如果时被告不到场的,且系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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