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离婚财产怎么分 |
释义 | 一、办理离婚财产怎么分 办理离婚财产需要按照如下规则分割: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属有书面约定,或者有口头约定,双方没有争议的,离婚时应当按照相关约定处理,但是规避法律和损害国家、集体、他人利益的约定无效。 2.夫妻分居后,分别管理、使用和获得的财产,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各自所有,但差额悬殊的,分得财产多的一方应当补足。 3.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分,但可能因为一方有过错等原因分配不等。 4.离婚时一方有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行为的,人民法院在判决时可以少分或者不分,但是误将个人财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隐藏、转移的,不影响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二、离婚财产纠纷由哪个法院管辖 离婚财产纠纷的管辖法院按照如下规则确定: 1.不涉及不动产离婚后财产纠纷,由被告户籍所在地或被告离开户籍所在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的法院管辖。 2.涉及不动产离婚后财产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3.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离婚后财产纠纷,由主要财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三、离婚协议财产分割有效期多长时间 离婚协议财产分割有效期没有限制,是长期有效的。离婚协议书的法律效力有以下三种规定: 1.离婚协议书经男女双方签名,并办理离婚登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法律网提醒,一方不遵守协议内容的,另一方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履行。 2.离婚协议书自签订以后,长期有效,没有期限限制。 3.仅签订离婚协议书,未实际办理离婚登记的,该协议书不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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