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居住权取得的方式 |
释义 | 一、居住权取得的方式 居住权取得可以通过如下方式: 1.依合同而取得居住权。如承租人依租赁合同而取得对出租的房屋的居住权。 2.直接依法律的规定取得居住权。如未成年子女对其父母的房屋享有居住权。 3.依遗嘱等法律行为取得居住权。房屋所有权人可通过设立遗嘱的方式为他人设定居住权。 4.因取得时效的经过取得居住权。法律网提醒,我国尚未确定该种方式。 二、居住权限制条件 居住权限制条件如下: 1.不可只凭一纸合同或默认习惯设立。居住权的设立采用登记生效主义,通过合同或其他合法意定方式产生居住权依据后,当事人需遵循公示公信原则,履行登记手续,否则居住权并未设立,不可享有更不可对抗善意第三人。哪怕在涉案房屋中居住多年,仍然不会只凭时效取得居住权。 2.居住权不可转让、不可继承。居住权从源头上讲其实是役权的一种,属于一种人役权,具有人身性。它保障的是特定人在特定住宅居住的权利,是房屋所有权人基于一种特定关系而自愿设立的,若可以转让或继承,难免改变或不符设权人的初衷。 3.居住权不可用于出资、出租等获取利益的活动。分析居住权的权能内容(占有、使用)可知,取得居住权仅能基于“生活需要”与“居住目的”,原则上不能将其出资、出租等来获取收益。 ![]() 三、所有权和居住权的区别 所有权和居住权有如下区别: 1.概念不同 居住权,用益物权的一种,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所有权是经济所有制关系的法律表现形式。它包括财产的所有权、占有权、支配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置权。 2.取得方式不同 所有权可以通过购买取得、建设取得、受赠取得、抵押取得、继承取得。居住权取得方式是依合同而取得居住权。如承租人依租赁合同而取得对出租的房屋的居住权。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