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了解诉讼的流程? |
释义 | 一、了解诉讼的流程? 诉讼的流程如下: 1.写诉状 民事起诉状是启动法律程序的一个重要法律文书。恰当的诉讼请求,以及事实与理由的陈述和法律依据,都是决定官司胜败的重要因素。 2.立案 首先要选择一个有管辖权的法院,然后递交诉状和证据及其他相关材料。拿到法院受理通知书后,等待法院传票通知开庭。 3.开庭 开庭程序主要包括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 4.判决 当事人在拿到判决书后,如不服判决要及时上诉启动二审程序。否则,一审判决生效,双方争议的问题要按照判决履行。 5.执行 判决生效后,如当事人不在判决确定的期限内主动履行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应及时申请法院执行。法律网提醒,拒不履行判决法院可以采取拘留、罚款措施,严重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二、诉讼期过了还能起诉吗? 诉讼期过了还能起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九条,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受理后对方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抗辩事由成立的,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 三、民事诉讼管辖地规定? 民事诉讼管辖地规定大致如下: 1.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3)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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