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得担任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有哪些 |
释义 | 一、不得担任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有哪些 不得担任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有: 1.因违法经营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原法定代表人,自决定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满三年的; 2.因经营管理不善被依法撤销或宣告破产的企业的负有主要责任的法定代表人,自核准注销登记之日起未满三年的; 3.刑满释放、假释或缓刑考验期满和解除劳教人员,自刑满释放、考验期满或解除劳教之日起未满三年的; 4.因从事违法活动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 5.各级机关(包括党的机关、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在职干部和军队在职现役军人; 6.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能担任企业领导职务的。 申请登记时,企业和主管部门应如实向登记主管机关报告法定代表人的真实情况。 对于不符合本规定要求的,登记主管机关不予核准登记。 在申请登记时向登记主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应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法定代表人由谁担任 根据公司法规定,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 《公司法》第十三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根据我国民法典及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但法人变更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影响,所以在变更过程中不需要进行税款清算等工作。 ![]() 三、法定代表人在什么情况下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法律网提醒您,法定代表人在以下情况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1.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 2.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3.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4.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 5.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6.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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