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情况符合婚姻无效? |
释义 | 一、哪些情况符合婚姻无效? 以下情况符合婚姻无效: 1.重婚; 2.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3.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即近亲结婚; 4.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生效。涉及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的,可以调解,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不服的,可以上诉。 二、致使婚姻无效的疾病有哪些 无效婚姻疾病包括: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艾滋病、淋病、梅毒、麻风病以及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其他传染病);法律网提醒您,还有有关精神病(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 ![]() 三、婚姻无效谁有权提出 婚姻无效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有权提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九条规定,有权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请求确认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其中,利害关系人包括: 1.以重婚为由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2.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的,为未到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3.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引用法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九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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