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破产公司的债务如何偿还 |
释义 | 一、破产公司的债务如何偿还 破产公司的债务按照下列顺序偿还: 1.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2.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3.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4.普通破产债权。 法律网提醒,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破产后债权已过诉讼时效还可以申报吗 破产后债权已过诉讼时效还可以申报,债权人可以在法院规定的期限内申报债权,但债权能不能实现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法律网提醒,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 三、破产债务的清偿如果请律师如何收费 破产债务的清偿如果请律师,其收费根据最终清偿的财产价值总额分区间按比例收费,具体如下: 1.不超过一百万元(含本数,下同)的,在12%以下确定。 2.超过一百万元至五百万元的部分,在10%以下确定。 3.超过五百万元至一千万元的部分,在8%以下确定。 4.超过一千万元至五千万元的部分,在6%以下确定。 5.超过五千万元至一亿元的部分,在3%以下确定。 6.超过一亿元至五亿元的部分,在1%以下确定。 7.超过五亿元的部分,在0.5%以下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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