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破产清算不够赔偿员工怎么办以及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 |
释义 | 一、公司破产清算不够赔偿员工怎么办 公司破产清算不够赔偿员工,应当根据比例分配。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法律规定顺序清偿,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二、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 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如下: 1.破产宣告。破产宣告由自人民法院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2.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由管理人拟订并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 3.变价。管理人按照债权人会议通过的或者人民法院裁定的破产财产变价方案,通过拍卖变价出售破产财产。债权人会议另有决议的除外。 4.清偿。破产财产依照下列顺序清偿,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5.终结。公司无财产可供分配或最后分配完结后,管理人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的,应当予以公告。 管理人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十日内,持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向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三、破产清算的时间规定 破产清算的时间没有规定具体时间,一般时间都会非常长,几年是常事。破产法中只是明确了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时间。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法律网提醒,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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