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法人,执行董事,总经理可以一并担任吗,法人的特征有哪些?
释义
    一、法人,执行董事,总经理可以一并担任吗
    法人、执行董事、总经理可以由一人一并承担。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和公司总经理可以由一人一并担任。
    《公司法》第十三条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法》第五十条规定: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二、法人的特征有哪些
    法人具有以下一般特征:
    1.法人不是人,是一种社会组织,是一种集合体,是由法律赋予法律人格的组织集合体。
    这是法人与自然人的根本区别。它可以是个人的集合体,也可以是财产的集合体。不以组织集合体名义出现在民事主体的,不能为法人。
    2.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它可以以自己的名义,通过自己的行为享有和行使民事权利,设定和承担民事义务。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
    3.依法独立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
    它有自己独立的权益,可以自己的名义独立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
    4.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法律网提醒:可否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是区别法人组织和其它组织的重要标志。《民法典》第六十条规定,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三、法人是什么
    法定代表人是代表公司这一企业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公司是依法成立的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而法定代表人对外代表的是公司,其以公司的名义作出民事行为,并且法律后果由公司承担。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条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6 2:1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