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赁合同具有哪些特点,可以采用口头形式吗? |
释义 | 一、租赁合同具有哪些特点 租赁合同的特点: 1.租赁合同是转移租赁物使用收益权的合同。在租赁合同中,承租人的目的是取得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出租人也只转让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而不转让其所有权;租赁合同终止时,承租人须返还租赁物。这是租赁合同区别于买卖合同的根本特征。 2.租赁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在租赁合同中,交付租金和转移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之间存在着对价关系,交付租金是获取租赁物使用收益权的对价,而获取租金是出租人出租财产的目的。 3.租赁合同是诺成合同。租赁合同的成立不以租赁物的交付为要件,当事人只要依法达成协议合同即告成立。 二、租赁合同可以采用口头形式吗 租赁合同可以采用口头形式。相关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因此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口头租房合同是合法有效并受到法律保护,合同当事人双方也均应当按照口头约定执行。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合同依然有效。 ![]() 三、财产租赁合同缴纳印花税吗 财产租赁合同双方都需要缴纳印花税。 法律网提醒:依据《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 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缴纳印花税。 第二条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第八条同一凭证,由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签订并各执一份的,应当由各方就所执的一份各自全额贴花。 因此,根据上述规定,在中国境内书立、领受财产租赁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立合同人),应当由各方就所执的一份各自全额贴花。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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