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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土地使用权抵押注销登记要什么资料,注销登记的规定
释义
    一、土地使用权抵押注销登记要什么资料
    土地使用权抵押注销登记要下列资料:
    1.《土地抵押注销登记申请书》(需盖公章);
    2.土地他项权利证书或土地抵押登记证明书;
    3.抵押人单位证照、法定代表人(个人)身份证件(原件校对后交复印件);
    4.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交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件(原件校对后交复印件);
    5.土地使用证(如原土地证书压存我局的不需提供);
    6.如土地他项权利证书或土地抵押登记证明书已遗失的,需提供银行遗失公告的登报样本。
    法律网提醒:以上材料未说明为复印件的均需提供原件。
    二、土地使用权抵押注销登记的规定
    土地使用权抵押注销登记的规定是:土地使用权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抵押,要依法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因债务清偿或者其他原因消灭时,要依照有关规定办理注销抵押登记的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三十八条
    抵押权因债务清偿或者其他原因而消灭的,应当依照规定办理注销抵押登记。
    
    三、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条件
    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条件是:
    1.土地使用权抵押必须以初始土地登记作为前提,领取土地使用证。
    2.以划拨、租赁、入股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必须连同地上建筑物一同抵押。
    3.土地使用权抵押应当进行地价评估。
    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由抵押人委托具有土地估价资格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评估结果由抵押权人认可并经国土管理部门确认后,发放确认文件,并批准抵押;以划拨、出租、入股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可按不同的用途、性质实行差额抵押,由抵押人委托具有土地估价资格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评估结果经土地管理部
    引用法条:
    [1]《土地抵押注销登记申请书》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三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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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6 14:2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