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当得利的主要特征有哪些,构成要件有什么? |
释义 | 一、不当得利的主要特征有哪些 不当得利的主要特征有: 1.双方当事人必须一方为受益人,他方为受害人。 2.受益人取得利益与受害人遭受损害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 3.受益人取得利益没有合法根据。即:既没有法律上、也没有合同上的根据,或曾有合法根据,但后来丧失了这一合法根据。法律网提醒您,受益人在得知自己的受益没有合法根据或得知合法根据已经丧失后,有义务将已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害人。 二、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有什么? 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有: 1.一方面取得财产上的利益,指因一定事实而增加财产总额。 2.他方受有损失,指因一定的事实,使他人的财产总额减少。若仅有一方获利而无他方受损,则不能构成不当得利。 3.取得利益与受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一方受损是他方获利所致。 4.没有法律上的依据,是指获得利益没有法律上的依据。 ![]() 三、不当得利诉讼管辖是什么 不当得利诉讼管辖规定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三十五条规定,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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