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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行纪与代理有什么区别,代理的种类有哪些?
释义
    一、行纪与代理有什么区别
    行纪与代理的区别有以下几点:
    1.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进行一定的活动,而非以委托人的名义进行;
    2.行纪人直接与第三人产生一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3.经委托人同意,或双方事先约定,经纪机构可以以低于(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进(卖出),并因此而增加报酬;
    4.除非委托人不同意,对具有市场定价的商品,经纪机构自己可以作为买受人或出卖人;
    5.行纪人进行活动的后果不是直接归属于委托人,而是通过转让的方式归于委托人。
    二、代理的种类有哪些
    代理的种类包括:
    1.委托代理
    委托代理,是基于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委托授权行为而产生的代理。在委托代理中,被代理人所作出的授权行为属于单方的法律行为,仅凭被代理人一方的意思表示,即可以发生授权的法律效力。在建设工程中涉及的代理主要是委托代理。如委托监理、招标代理等。
    2.法定代理是指根据法律的直接规定而产生的代理。法定代理主要是为维护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利益而设立的代理方式。
    3.指定代理
    指定代理,是根据人民法院和有关单位的指定而产生的代理。指定代理只在没有委托代理人和法定代理人的情况下适用。在指定代理中,被指定的人称为指定代理人,依法被指定为代理人的,如无特殊原因不得拒绝担任代理人。
    
    三、行纪合同和间接代理的区别
    行纪合同和间接代理主要有以下区别:
    1.主体不同。在间接代理合同中,法律对代理人的主体资格没有特别的限制规定,只要是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即可以成为代理人。而在行纪合同中,行纪人的主体资格受到限制,根据法律规定,只有经批准有权从事行纪业务的自然人、法人或相关组织才可以成为行纪人。
    2.是否可以行使介入权、选择权不同。
    3.定性不同。行纪合同是有偿的,行纪人都是专门从事行纪业务的经纪人,其所从事的业务一般仅为商事活动。而在间接代理中,代理人没有主体资格的限制,其代理的范围不仅包括商事或外贸代理,而且包括一般的民事活动,既可能是有偿的也可能是无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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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30 1:5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