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案件上诉不加刑原则的规定 |
释义 | 一、刑事案件上诉不加刑原则的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前款规定限制。根据上述规定,上述不加刑原则,只企用于被告一方上述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在审判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但是,第二审人民法院在审理人民检察院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案件;或者既有被告人的上诉又有人民检察院的抗诉,自诉人的上诉的上诉案件,被告人是否加刑不受上诉不加刑原则的限制。 二、刑事案件上诉会加刑吗 上诉不加刑原则是第二审程序中一项特殊原则,其目的在于切实保障被告一方的上诉权。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除有新的犯罪事实,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的以外,原审人民法院也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因此刑事案件上诉不加刑,但是同案件中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上诉的情形有: (一)违反本法有关公开审判的规定的; (二)违反回避制度的; (三)剥夺或者限制了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利,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四)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的; (五)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三、上诉不加刑例外情形 上诉不加刑原则,只应用于被告一方上诉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在审判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但是,第二审人民法院在审理人民检察院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案件;或者既有被告人的上诉又有人民检察院的抗诉,自诉人的上诉的上诉案件,被告人是否加刑不受上诉不加刑原则的限制。 但是,如果人民检察院认为第一审法院所判刑罚过重,为减轻被告人的刑罚而提出抗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也应受上诉不加刑原则的限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刑事案件上诉不加刑原则的规定的相关知识,上诉不加刑是被一方的权利,对于被告提出的抗诉,二审法院应当积极纠正,以免错判误判,使被告蒙冤。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两百三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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