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管辖权异议上诉后多久立案 |
释义 | 一、管辖权异议上诉后多久立案 管辖权异议上诉在三十日之内作出终审裁定。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 二、管辖权异议上诉后的程序 (一)提出。收到起诉状后15天的答辩期内提出。 (二)审理。法院应在收到异议申请后15日内审理完毕。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在经济审判工作中严格执行民事诉讼法>的若干规定》 第5条:“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应当认真进行审查,并在15日内作出异议是否成立的书面裁定。当事人对此裁定不服提出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书面裁定。” (三)上诉期。不服管辖权异议裁定的,当事人应在10天内提出上诉。 (四)上诉审。二审法院应在立案后30日内作出终审裁定。《民事诉讼法》第159条: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三、对管辖权异议上诉如何处理 对管辖权异议上诉处理: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 管辖权异议和应诉管辖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上诉权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管辖权异议上诉后多久立案的相关知识,当事人应该在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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