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精神病司法鉴定程序规定 |
释义 | 一、精神病司法鉴定程序规定 精神病司法鉴定程序是: (一)首先由人民检察院委托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鉴定。 (二)司法鉴定机构首先应明确鉴定的目的和要求,审阅案情和病情等有关材料,拟定鉴定方案。 (三)对被鉴定人进行躯体的、神经系统的和精神状态的各项检查,必要时还应做心理测验、脑电图、CT扫描及其他特殊检査。 (四)通常由3~5人组成的鉴定小组进行鉴定,简单案件也可由专家个人承担。最后根据检查所见,结合案情,进行分析说明,作出鉴定结论,缮写鉴定书,交付委托鉴定机关。 ![]() 二、关于司法鉴定的有效期是多久 司法鉴定意见是法定证据之一,作为证据属性,其有效期一般是永久性的,比如说自己在一年前申请的司法鉴定,司法鉴定意见到今天为止都是有效的,但也有因时间过长而导致其被推翻的风险。因此,如果是以司法鉴定得出的鉴定意见作为重要证据提起诉讼的话,则最好是在准备诉讼的时候再申请司法鉴定,这也是为了避免相关的法律风险。 三、司法鉴定受理时间的规定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或者鉴定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限可以延长,延长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鉴定时限延长的,应当及时告知委托人。司法鉴定机构与委托人对鉴定时限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在鉴定过程中补充或者重新提取鉴定材料所需的时间,不计入鉴定时限。 那么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整理的精神病司法鉴定程序规定的相关内容。如果您对此类问题还有疑问,或者有其他法律问题,都可以来法律网平台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以最大限度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保护您的利益不受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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