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哪办理消防验收合格证明 |
释义 | 一、在哪办理消防验收合格证明 消防安全合格证由经营主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办理;申请材料: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 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依法取得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者备案的法律文件复印件;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与其他单位共同使用同一建筑物的公众聚集场所,还应当提交与其他单位之间签订的消防安全管理协议复印件。 员工岗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和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取得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其他依法应当申报的材料。 对依法实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但没有进行验收备案抽查的公众聚集场所申请消防安全检查的 还应当提交场所室内装修消防设计施工图、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以及有防火性能要求的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二、通辽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办理流程 (一)受理: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审查通过后在行政审批系统进行受理。 (二)审核:对材料进行技术审核,审核通过后进入审批环节。 (三)审批:对受理,技术审核等过程进行核准,再进行审批。 (四)办结:窗口根据审批意见,对办件进行予以办结和不予办结。 三、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程序 1、建筑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向公安消防机构提出工程竣工消防验收申请,经验收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2、公安消防机构受理案件后,验收具体经办人应查验资料是否符合要求,不合要求的应及时告知申办单位补齐,并在验收前1-2日通知建设单位做好验收前相关准备。 3、按消防工程验收程序的规定由不少于二人的消防监督员到现场进行验收,参加验收的消防监督员应着制式警服,佩带《公安消防监督检查证》,具体验收程序如下: (1)参加验收的各单位介绍情况。建设单位介绍工程概况和自检情况,设计单位介绍消防工程设计情况,施工单位介绍工程施工和调试情况,监理单位介绍工程监理情况,检测单位介绍检测情况。 (2)分组现场检查验收。验收人员应边检查,边测试,并如实填写消防验收记录表。 (3)汇总验收情况。各小组分别对验收情况作汇报,根据总队制定的《广东省建筑工程消防验收评定规则(试行)》,按子项、单项、综合的程序进行评定、评定结论在验收记录表中如实记载,并将初步意见向建设、施工、设计等参加验收单位提出,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要及时向建筑单位提出整改意见。 4、参加验收的建设、施工及设计单位发表意见或提出问题时,消防机构验收参加人员应给予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给予解释。 5、消防工程验收或复查合格后,各单位参加验收人员和消防机构参加验收人员在验收申报表上签名。 6、工程验收承办人应及时填写验收意见书,行文呈批表,并整理验收档案送领导审批。 7、建设单位到窗口,出具回执取回验收意见书; 8、验收和复查不合格时,建设单位应组织各有关单位按《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重新向公案消防机构申请复验,复验程序与申请验收程序相同。 9、建筑工程验收不合格的,申报资料将不予退还。申请复验时,申报资料与正常申报验收资料相同。 注:建筑工程消防监督验收时限 公安消防机构在接到建设单位消防验收申请时,应当查验消防验收申报资料。资料齐全后,应当在10日之内按照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进行消防验收,并在消防验收后7日之内签发《建筑工程消防(合格或不合格)验收意见书》。 复查验收与正常验收办理时限相同。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在哪办理消防验收合格证明的相关内容,通过上述内容我们可以知道消防安全关系到每个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一定要予以重视。如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上法律网的法律平台,法律网有专业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