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主要有哪些区别 |
释义 | 一、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主要有哪些区别 正当防卫的危险来源是人的不法侵害,防卫造成损害的对象是不法侵害人。而紧急避险的危险来源可以是自然灾害、动物侵袭,也可以是人的不法侵害。但是,在来自人的不法侵害场合,如果为躲避不法侵害而损害第三人利益的,可以适用紧急避险制度。 ![]() 二、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的联系 (一)目的相同。两者都是为了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 第 (二)前提相同。两者都必须是合法权益正在受到侵害时才能实行。 第 (三)责任相同。两者超过法定的限度造成相应损害后果的,均应负刑事责任,但应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三、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的联系与区别有哪些 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的主观目的都是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成立的前提是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两者都有某种限度的制约,否则,都有可能在一定条件下成为应当负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 区别在于: (一)危害的来源不同。正当防卫中危害的来源只能是人所实施的不法侵害行为;而紧急避险中危害来源比较广泛,它不仅限于人的不法侵害行为,还可以是自然界的力量、动物的侵袭等等。 (二)行为指向的对象不同。正当防卫只能对不法侵害者本人来实行,不能损害没有参与实施不法侵害的其他人的利益;而紧急避险所损害的只能是与危险的发生无关的第三者的利益。 (三)对行为的限制条件不同。紧急避险要求行为人必须是在不得已的情况下作为排除危险的惟一方法时才能实施;而正当防卫则无这样的要求,即使在当时的情况下能够用其他方法来避免损害,也可以实施正当防卫。 (四)对损害程度的限度不同。正当防卫所造成的损害,允许等于或者大于不法侵害行为所可能造成的损害;而紧急避险所损害的合法权益必须小于所保护的合法权益。 (五)对主体的限定不同。正当防卫对防卫人一般无特殊要求,只要符合正当防卫的条件都可以实行;紧急避险则不适用于在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避免本人危险。 (六)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内容规定:"对正在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这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种特殊防卫权,也有人称为"无过当防卫权"或者"绝对防卫权";而紧急避险却没有类似的规定。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的区别在于正当防卫的危险来源是人的不法侵害行为;而紧急避险的危险来源比较广泛,可以是不法侵害,也可以是自然灾害等。以上便是法律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主要有哪些区别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法律网的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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