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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精神病司法鉴定时间规定
释义
    一、精神病司法鉴定时间规定
    (一)依据司法鉴定通则的规定,鉴定机构应该要鉴定委托书生效的三十日内出具司法鉴定的结果,进行精神鉴定时,应该通知监护人到场。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鉴定通则》精神病司法鉴定相关法条
    1、第二十五条 鉴定过程中,需要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进行身体检查的,应当通知其监护人或者近亲属到场见证;必要时,可以通知委托人到场见证。
    2、对被鉴定人进行法医精神病鉴定的,应当通知委托人或者被鉴定人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到场见证
    3、到场见证人员应当在鉴定记录上签名。见证人员未到场的,司法鉴定人不得开展相关鉴定活动,延误时间不计入鉴定时限。
    4、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
    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或者鉴定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限可以延长,延长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鉴定时限延长的,应当及时告知委托人。
    5、司法鉴定机构与委托人对鉴定时限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在鉴定过程中补充或者重新提取鉴定材料所需的时间,不计入鉴定时限。
    
    二、在我国司法鉴定可以晚上做吗
    在我国司法鉴定一般是不可以晚上做的,具体司法鉴定的时间应当由司法鉴定机构根据鉴定事项决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
    三、司法鉴定费用由谁承担
    根据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在法院诉讼中,当事人申请进行伤残鉴定的,应由鉴定的申请人向司法鉴定机构预付相应的伤残司法鉴定费用。之后,再根据法院判决情况,由败诉方来承担;如果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以上是对于精神病司法鉴定时间、精神病司法鉴定程序以及精神病司法鉴定内容的一些概括总结。司法鉴定结果对于诉讼活动的结果至关重要,所以如果诉讼案件当中当事人有精神疾病的要去法律部门做精神病司法鉴定,这样才能保证案件的公平性。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无锡律师。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精神病司法鉴定时间规定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1]《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2]《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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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4 19:14: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