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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集体土地使用权是什么意思?
释义
    一、集体土地使用权是什么意思?
    集体土地使用权是指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集体土地有使用的权利。集体土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可以承包集体土地的使用权。
    
    二、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模式
    (一)互换
    互换土地,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户,为方便耕种和各自的需要,对各自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进行的简单交换,是促进农村规模化、产业化、集约化经营的必由之路。
    (二)交租
    在市场利益驱动和政府引导下,农民将其承包土地经营权出租给大户、业主或企业法人等承租方,出租的期限和租金支付方式由双方自行约定,承租方获得一定期限的土地经营权,出租方按年度以实物或货币的形式获得土地经营权租金。其中,有大户承租型、公司租赁型、反租倒包型等。
    (三)入股
    入股,亦称“股田制”或股份合作经营,是指在坚持承包户自愿的基础上,将承包土地经营权作价入股,建立股份公司。在土地入股过程中,实行农村土地经营的双向选择(农民将土地入股给公司后,既可继续参与土地经营,也可不参与土地经营),农民凭借土地承包权可拥有公司股份,并可按股分红。该形式的最大优点在于产权清晰、利益直接,以价值形态形式把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长期确定下来,农民既是公司经营的参与者,也是利益的所有者,是当前农村土地流转机制的新突破。
    (四)宅基地换住房,承包地换社保
    (五)股份 合作
    建立起“股份 合作”的土地流转分配方式。这种模式是,农户以土地经营权为股份共同组建合作社。村里按照“群众自愿、土地入股、集约经营、收益分红、利益保障”的原则,引导农户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合作社按照民主原则对土地统一管理,不再由农民分散经营。合作社挂靠龙头企业进行生产经营。
    三、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继承吗
    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继承:集体土地的使用权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而土地承包经营权在承包期间未届满时,是可以按照承包期限继承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而且对其承包土地产生的收益也可以继承。
    土地使用权是指按照相应程序拥有对土地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那么以上是法律网编辑对集体土地使用权是什么意思的介绍,希望对您有帮助。如果您不懂如何起诉,可以咨询法律网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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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6 7:59: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