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怎么申报 |
释义 | 一、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怎么申报 报2016年房产税和城填土地使用税应使用房产、土地明细申报表申报,纳税期限取纳税人税种认定的纳税期限,没有税种认定的则取系统默认配置的纳税期限。 系统默认纳税期限配置规则如下: (一)房产税。自然人从价、从租计征的均配置成按月申报;税务登记户从价计征的配置成按季申报,从租计征的配置成按月申报。 (二)土地使用税。自然人配置成按月申报;税务登记户配置成按季申报。 房产税从价计征房产税税率为1.2%,从租计征税率为12%。 从价计征房产税计征年税额 = 房产原值*(1-30%)*1.2%。 从租计征房产税计征税额 = 租金收入 * 12%。 二、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如何做账 房产税 房产税,又称房屋税,是国家以房产作为课税对象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对房产征税的目的是运用税收杠杆,加强对房产的管理,提高房产使用效率,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配合国家房产政策的调整,合理调节房产所有人和经营人的收入。 税收特点 (一)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其征税对象只是房屋; (二)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 (三)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征税办法,对于自用的按房产计税余值征收,对于出租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税。 土地使用税 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由于土地使用税只在县城以上城市征收,因此也称城镇土地使用税 纳税对象 城镇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缴纳。凡是在上述所称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拥有土地使用权的施工企业,是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 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应当计入管理费用 另外,计入管理费用的税金主要包括: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以及残保金等政府性基金。 不通过应交税金核算的主要有:契税、车辆购置税、耕地占用税、印花税。 原因 消费税,城维和附加以及增值税这些是流转税,就是我们所熟知的三大流转税简单说没有相应的营业额就没有这些税,属于“变动”性的,这些税收与自己的营业有着紧密的关系,比如消费税是按照你的应税产品的销售收入核定征收的。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或者单独核算(比如增值税)。 房产、车船等税,土地使用税是财产税,无论是否有营业额都要交。属于“固定性”的,与营业额没有直接联系,所以计入管理费用。 印花税是对特定的证照、许可证、账簿等征收,某些合同也征收,这些也不和你的销售收入有直接关系,也计入管理费用。 总之,管理费用属于常见的期间费用,包含着企业的各项杂费,这些是为了企业经营所需要的,但是又不能和营业收入直接挂钩,所以才叫做“期间费用”。而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正属于这种性质,因此计入管理费用。 消费税,城维和附加以及增值税这些是流转税,就是我们所熟知的三大流转税简单说没有相应的营业额就没有这些税,属于“变动”性的,这些税收与自己的营业有着紧密的关系,比如消费税是按照你的应税产品的销售收入核定征收的。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或者单独核算(比如增值税) 三、如何理解土地使用税房产税 如果企业拥有房产产权的,需缴纳房产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的相关内容规定,房产税是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对拥有房屋产权的内资单位和个人按照房产税原值或租金收入征收的一种税。房产税以房产原值(评估值)为计税依据,税率为1.2%。计算公式为:年应纳税额=房产原值(评估值)×(1-30%)×1.2%。 如果企业拥有土地使用权的,需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相关内容规定,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规定税额征收的一种税。年应纳税额=∑(各级土地面积×相应税额)。北京市城镇土地纳税等级分为六级,各级土地税额标准为:一级土地每平方米年税额10元;二级土地每平方米年税额8元;三级土地每平方米年税额6元;四级土地每平方米年税额4元;五级土地每平方米年税额1元;六级土地每平方米年税额0.5元。 综上所述,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应使用房产、土地明细申报表申报,以上就是法律网编辑为大家整理收集的关于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怎么申报的法律的法律知识知识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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