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的基本模式 |
释义 | 一、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的基本模式 (一)一调一裁两审制。本法第五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一裁终局制。本法第五条规定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的情形指的就是本条有关一裁终局的规定。 过去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制主要问题之一是劳动争议处理周期长,效率低,劳动者维权成本高。许多劳动者,往往因拖不起时间、打不起官司,使得合法权益难以得到有效维护。这个问题在社会上表现得比较突出。为了使劳动争议仲裁实现便捷高效,本法作出了有针对性的制度设计:一裁终局。一裁终局能让大量的劳动争议案件在仲裁阶段就得到解决,不用再拖延到诉讼阶段,能够有效地缩短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时间,提高劳动争议仲裁效率,保护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 二、劳动仲裁调解时间限制吗 劳动仲裁调解是有时间限制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三、劳动争议仲裁调解后还可以上诉吗? 对劳动仲裁调解不服也是可以起诉到法院的,向法院提交的起诉状,主要的包含以下的内容即可: (一)原告的身份信息; (二)被告的工商登记信息、法定代表人姓名等; (三)所主张的诉讼请求内容; (四)具体的事实和理由。 另外,在向法院提交起诉状的同时,应向法院提交原告的身份证复印件、被告单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证据材料等。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的基本模式的相关知识,,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的基本模式包括一调一裁两审制和一裁终局制。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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