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叫法律援助 |
释义 | 一、什么叫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通俗的讲就是为公民在法律方面提供无偿的帮助。一般包括四层含义: (一)公民的合法权益人包括人身权、财产权、劳动权等受到侵害; (二)自己没有能力保护受侵害的合法权益; (三)需要借助法律手段但是又没有经济能力(钱)聘请律师也交不起诉讼费用; (四)由政府或者社会力量组织人员: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提供法律服务; (五)不收取申请人的费用提供法律服务。我国的法律援助制度是在1996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确立的,国务院在2003年9月1日公布施行的《法律援助条例》,对法律援助的各项制度给予完善。 二、法律援助的范围的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条例》的相关内容规定,公民有下列事项,没有委托代理人或辩护人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或由人民法院指定辩护: (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七)因医疗事故、交通事故、工伤事故造成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 (八)因家庭暴力、虐待、重婚等,受害人要求离婚及人身损害赔偿案件。 (九)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询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 (十)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十一)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十二)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提供法律援助。 (十三)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无须对被告人进行经济状况的审查。 三、怎么申请法律援助 当事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需要申请法律援助的,可以到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提交自己符合法律援助情况的证明文件即可。 《法律援助条例》的相关内容规定,公民有下列事项,没有委托代理人或辩护人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或由人民法院指定辩护: (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七)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询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 (八)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九)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十)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什么叫法律援助的相关知识,相信大家通过以上文章的内容在法律上对法律援助有了一定的了解了吧,希望对您有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2]《法律援助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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