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判决执行期限过了怎么办 |
释义 | 一、民事判决执行期限过了怎么办 (一)申请执行人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执行,其丧失的仅是该起案件中的申请执行权,并没有丧失其在该案中享有的实体权利,正如超过诉讼时效丧失的仅是胜诉权,并没有丧失实体权利。 (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已由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申请执行人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执行固然不对,但被执行人未自觉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更不对,其藐视法律,不能因申请执行人的这一点过错而使其免除履行义务之责。因此,只要申请执行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再行起诉,应依法支持其诉讼请求。 ![]() 二、民事判决执行的期限的规定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五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失效的中止、中断,使用法律有关诉讼失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注(起算点事从裁判文书生效后开始,即一审的民事裁判文书需要过15天的上诉期,二审的从送达之日起生效。)申请执行后,从法律规定上说,有期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107条:“人民法院执行生效法律文书,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执行结案,但中止执行的期间应当扣除。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也就是说:如果执行中没有需要中止执行的情况,法院应当在6个月之内执行。 三、民事诉讼执行期限是多久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相信大家通过对以上文章的阅读,对于民事判决执行期限过了怎么办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以上就是由法律网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民事判决执行期限过了怎么办的法律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他们会您专业的答复。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两百一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两百三十九条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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