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经过谁的批准? |
释义 | 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经过谁的批准 发行人申请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至少应包括发行规模、转股价格的确定及调整原则、债券利率、转股期、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赎回条款及回售条款、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募集资金用途等事项。 为发行人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应认真履行义务,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主承销商还应对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申请文件进行核查。有关核查的程序和原则应参照股票发行内核工作的有关规定执行。主承销商应向中国证监会申报核查中的主要问题及其结论。 ![]()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对股价有什么影响 可转换债券是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简称。它是一种可以在特定时间、 按特定条件转换为普通股票的企业债券。可转换债券兼有债券和股票的特征,具有以下三个特点: (一)债权性。 (二)股权性。 (三)可转换性。 可转换债券兼有债券和股票双重特点, 对企业和投资者都具有吸引力。 1996年我国政府决定选择有条件的公司进行可转换债券的试点,1997年颁布了《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 2001年4月中国证监会发布了《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办法》,极大地规范、促进了可转换债券的发展。 三、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要多久转换成股票 就可转换债券而言,其有效期限与一般债券相同,指债券从发行之日起至偿清本息之日止的存续期间。转换期限是指可转换债券转换为普通股票的起始日至结束日的期间。大多数情况下,发行人都规定一个特定的转换期限,在该期限内,允许可转换债券的持有人按转换比例或转换价格转换成发行人的股票。我国《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最短为1年,最长为6年,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方可转换为公司股票。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经过谁的批准?的相关知识,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法律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我们的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引用法条: [1]《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2]《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 [3]《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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