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实现留置权的条件 |
释义 | 一、留置权的条件有 留置权的成立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一)留置财产必须为债务人的动产; (二)债权人必须基于合法理由已经占有债务人的动产; (三)债权人占有该动产与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属于同一个法律关系; (四)债务已届清偿期,债务人未能履行债务。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第四百四十八条 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是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 第四百四十九条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不得留置的动产,不得留置。 第四百五十条 留置财产为可分物的,留置财产的价值应当相当于债务的金额。 ![]() 二、留置权的实现要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吗 按照法律规定留置权的实现方式有两种:一是债权人与债务人协商通过折价使债权受偿。规定债权人、债务人协议折价,主要是为了防止留置权人自行变价从中渔利现象的发生;二是申请依法拍卖、变卖,从价款中受偿。债权人通过折价、拍卖和变卖方式所得价款要大体相当于债权的数额,多出的部分归债务人所有,不足的部分,由债务人补足。 三、关于留置权的实现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五十三条:留置权人与债务人应当约定留置财产后的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留置权人应当给债务人六十日以上履行债务的期限,但是鲜活易腐等不易保管的动产除外。债务人逾期未履行的,留置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留置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留置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综上所述,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的留置权如何实现,首先体现了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即当事人可以就何时清偿债务约定期限,如果没有约定的那么按照两个月为合理期限。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实现留置权的条件的相关知识,实现留置权的条件包括债权人合法占有债务人财物;债务人不履行到期的债务;动产之占有与债权属同一法律关系,但是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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