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东莞房产证改名字需要的材料有什么 |
释义 | 一、东莞房产证改名字需要的材料有什么 (一)关于房产分割的离婚协议书(协议离婚时); (二)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的,需要提交经公证的离婚财产归属协议(协议离婚时); (三)生效的法院判决书及复印件(诉讼离婚时); (四)判决书中明确房产归属的可由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房产证(诉讼离婚时); (五)离婚证及复印件; (六)房产证; (七)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 二、改名字都需要什么条件 根据相关法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公民本人或者监护人申请变更名字 (一)姓名或者姓名的谐音违背公序良俗的; (二)姓名或者姓名的谐音易造成性别混淆、他人误解或者伤及本人感情的; (三)名字中含有冷僻字的; (四)公安机关认定确需变更名字的其他特殊情形。 公民申请变更姓名的,应当提供变更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调查核实,县级公安机关审批后,给予更改。 未成年人变更姓名的,应当经父母双方或者监护人协商一致;10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变更姓名的,还应当征得其本人的同意。 三、房产改名和过户是一样的吗? 房产改名和过户是不一样的。前者是合同权利义务的变更,后者是房屋所有权这一物权的变动。更名是指不动产证还没有办好的前提下,对房屋购买合同上的名字进行变更使业主发生变更。过户是指通过转让、买卖、赠予、继承遗产等方式获得房产,去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的房屋产权变更手续。 相信大家通过对以上文章的阅读,对于东莞房产证改名字需要的材料有什么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以上就是由法律网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东莞房产证改名字需要的材料有什么的法律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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