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三级综合医院药学部门基本标准 |
释义 | 一、三级综合医院药学部门基本标准 1、药学部的分区应当以病人为中心,坚持统一管理及整体性原则,确保其功能和任务的落实。 2、药学部的面积、布局和流程合理,应当能够保障开展正常工作;区域划分合理,工作区与非工作区应当分别设置。 3、根据本医院规模、任务和开展药学专业技术工作的实际需要,药学部应当设置相应的科(室),如药品调剂科(室)、临床药学科(室)、药品供应科(室)、质量监控科(室)等。 4、承担教学和科研任务的药学部,应当设置相应的教学和科研区域。 二、其他部门工作室 1、药学部应当设置办公室、药学信息室、临床药师办公室、药品质量控制室及必要的学习生活区等,并具有与其开展工作相适应的工作面积。 2、药学部其他工作室用房面积应当按照性质、任务、规模等实际需要配置。 3、三中提出的住院调剂室和药品库面积,包含中成药用房面积,但不包括中药饮片用房面积。中药饮片调剂室及其药库面积,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三、医院药学部门的工作职责 1、加强药品监督管理,在院长领导下,贯彻落实药事法规,对药品在医院流通的全过程实行监督检查,依法购药,依法管药,依法用药; 2、根据本院医疗和科研需要,按照《基本用药目录》采购药品,按时供应; 3、及时准确地调配处方或摆放药品,做好用药宣传,指导患者合理用药; 4、根据医疗需要配制临床制剂,加工炮制中药材; 5、加强药品质量管理,建立健全药品质量监督和检验制度,以保证临床用药安全有效。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三级综合医院药学部门基本标准的相关内容。按照《医院分级管理标准》,经过评审,分为不同级别,不同级别不同科室有着不同标准。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内容,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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