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有从犯吗 |
释义 | 一、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有从犯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中如果是共同犯罪的,可能是有从犯的,在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中起辅助、次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就是从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六条 【主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第二十七条 【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百二十四条 之一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主体要件是哪些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主体要件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犯此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是否可以不逮捕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于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犯罪嫌疑人,如果不符合逮捕条件的,是可以不逮捕的,但可以采取刑事拘留或者其他强制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一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相信大家通过对以上文章的阅读,对于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有从犯吗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那么以上就是由法律网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有从犯吗的法律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答复。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两百二十四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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