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申请时限 |
释义 | 一、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申请时限 要求听证的当事人,应当在《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送达后3日内向税务机关书面提出听证;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情况耽误法定听证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5日内,可以提出听证,如其理由正当,领导岗应当准许。 对应当进行听证的案件,税务机关不组织听证,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当事人放弃听证权利或者被正当取消听证权利的除外。 ![]() 二、税务行政处罚听证条件 税务机关对公民做出2000元以上(含本数)罚款或者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做出1万元以上(含本数)罚款的行政处罚之前,应当向当事人送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告知当事人已经查明的违法事实、证据、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和拟将给予的行政处罚,并告知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纳税人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听证申请的,主管税务机关受理听证申请,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听证。 三、何为税务行政处罚听证及范围? (一)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的定义 税务行政处罚听证,是指在国税机关非本案调查人员的主持下,由调查人员、案件当事人、第三人以及当事人、第三人的委托代理人等参加,听取调查人员的指证和当事人、第三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的陈述申辩、质证的一项法定程序。 (二)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的范围 国税机关拟对公民作出二千元(含)以上、对法人或其他组织作出一万元(含)以上罚款的,必须在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决定前,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申请时限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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