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诉讼附带民事诉讼的条件是什么? |
释义 | 一、行政诉讼附带民事诉讼的条件是什么 行政诉讼附带民事诉讼的条件如下:(一)附带民事诉讼必须由原告或者第三人提起。(二)具有关联性。(三)附带民事诉讼必须在一审中提起。(四)属于受诉的人民法院管辖。(五)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提出。 二、行政诉讼案件可以附带民事诉讼吗 行政诉讼案件不可以附带民事诉讼,但在特定的几类案件中可以要求一并解决相关民事争议。《行政诉讼法》第61条第1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137-144条规定,确立了在涉及行政许可、登记、征收、征用和行政机关对民事争议所作的裁决的行政诉讼中,当事人申请一并解决相关民事争议的,人民法院可以一并审理。请求一并审理相关民事争议,应当在第一审开庭前提出,有正当理由的,也可以在法庭调查中提出;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中发现民事争议为解决行政争议的基础,当事人没有请求人民法院一并审理相关民事争议的,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依法申请一并解决民事争议。当事人就民事争议另行提起民事诉讼并已立案的,法院应当中止行政诉讼的审理。 三、行政诉讼附带民事诉讼的特点 (一)附带民事诉讼必须以行政诉讼的存在为前提。即如果行政诉讼不存在,就不可能会有附带民事诉讼。也就是说在行政诉讼为提起之前,或行政诉讼已经终结时,都不存在附带民事诉讼问题。 (二)附带民事诉讼必须与行政诉讼相关联。即指两种诉讼既是同一违法行为引起的,也与行政机关的同一具体行政行为相关,两者缺一不可。所不同的是前这是实体上的关系,后者是程序上的关系。 (三)附带民事诉讼必须在行政诉讼过程中提起。虽然在一定情况下,民事诉讼可以单独提起,但当它附于行政诉讼是就必须受行政诉讼的制约。 行政诉讼附带民事诉讼的适用条件 由于行政诉讼法没有对附带民事诉讼作出明确规定,行政诉讼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和适用条件,一直存有争议。《行诉法解释》第61条规定:被告对平等主体之间民事争议所作的裁决违法,民事争议当事人要求人民法院一并解决相关民事争议的,人民法院可以一并审理。如果将这里的一并审理,理解为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行政诉讼附带民事诉讼的条件是什么?的相关知识,行政诉讼附带民事诉讼是对在行政诉讼过程当中的产生的民事赔偿问题进行有效解决的方法。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法律网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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