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监外执行刑期怎么算 |
释义 | 一、监外执行刑期怎么算 监外执行,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过法定的程序,采用暂时不关押而在监外执行刑罚的一种执行方法:(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被暂予监外执行的,监外执行期间的刑期继续计算,也就是说,监外执行的期间计入执行刑期。但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57条第三款的规定,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通过贿赂等非法手段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在监外执行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脱逃的,脱逃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 二、监外执行的刑期是多久 如果是因为保外就医而适用监外执行的,那么刑期一般为保外就医的合理医疗期间。当监外执行的原因消失(如病愈、哺乳期满)后,如果刑期未满,仍应收监执行;如果刑期届满,则应及时释放。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应当计算在刑期以内。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三、监外执行折抵刑期 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由于其具有不宜收监执行的特殊原因,按照法律规定,将其交付一定机关,在监外来执行刑罚的一种执行办法。但对于被判处死刑或者死刑缓期2年执行尚未减刑的罪犯,一律不准监外执行。 如在执行过程中才发现上述情况,应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请主管的司法机关审查批准。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应当计算在刑期以内。当监外执行的原因消失(如病愈、哺乳期满)后,如果刑期未满,仍应收监执行;如刑期届满,则应及时释放。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的最新监外执行刑期怎么算的相关内容。综上,一般情况下,监外执行时间是可以抵刑期的,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通过贿赂等非法手段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在监外执行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法律网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两百五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两百六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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