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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经济补偿金与赔偿金可以同时主张吗
释义
    一、经济补偿金与赔偿金可以同时主张吗
    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不能同时主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赔偿金,赔偿金属于法定责任,带有惩罚意味;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支付经济补偿金属于法定义务,具有补偿性质;两者不可以兼得。
    
    二、经济补偿金与赔偿金适用什么情形以及怎样计算
    经济补偿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赔偿金: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三、经济赔偿金和经济补偿金的区别有什么
    经济赔偿金与经济补偿金的区别:
    两者的概念不同。经济补偿是用人单位在满足一定条件下解除劳动关系时,对劳动者给予的经济补偿;经济赔偿是指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的规定时,给予对方的一种赔偿。
    两者适用的标准不同。经济补偿适用经济赔偿则是双方的约定。
    。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以上就是由法律网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经济补偿金与赔偿金可以同时主张吗的法律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6]《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
    [7]《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8]《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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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3 21:1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