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工商登记无效的情形 |
释义 | 一、公司工商登记无效的情形 法人代表变更登记无效的情形包括隐瞒真实情况,采用欺骗手段取得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等。 二、不得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登记机关不予核准登记: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三)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 (四)因犯有贪污贿赂罪、侵犯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因犯有其他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三年的;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 (五)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经理,并对该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六)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七)个人负债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 (八)法律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能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的。 三、合同无效和可撤销有以下区别: 1、可撤销主要因重大误解、显失公平及欺诈胁迫等而产生,无效主要因为以恶意串通、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等而产生的; 2、可撤销效力待定,无效则为法定的无效; 3、可撤销有期限规定,无效没有期限规定。 以上便是法律网小编整理的关于“公司工商登记无效的情形”的相关内容,从上面内容我们可以知道在法律上,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如果您对上述内容仍有疑问,可以在线咨询法律网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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