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发明视为撤回后还会公开吗 |
释义 | 一、发明视为撤回后还会公开吗 发明专利申请被公开了,但是由于各种因素导致申请被撤回。若不及时处理,将被视为放弃。 (一)发明专利申请公布以后,如果申请人已经提出实质审查请求并已生效的,申请人进入实审程序。如果申请人从申请日起满三年还未提出实审请求,或者实审请求未生效的,申请既被视为撤回。 (二)在实审期间将对专利申请是否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以及专利法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件进行全面审查。经审查认为不符合授权条件的或者存在各种缺陷的,将通知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陈述意见或进行修改,逾期不答复的,申请被视为撤回,经多次答复申请仍不符合要求的,予以驳回。 (三)实审周期较长,若从申请日起两年内尚未授权,从第三年应当每年缴纳申请维持费,逾期不缴的,申请将被视为撤回。 (四)实质审查中未发现驳回理由的,将按规定进入授权程序。扩展资料专利权的终止根据其终止的原因可分为: (1)期限届满终止:发明专利权自申请日起算维持20年,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自申请日起算维持满10年,依法终止; (2)未缴费终止:专利权人未照规定缴纳或缴足年费及滞纳金的,专利权自上一年度期满之日起终止。 二、什么是专利号 (一)指受到专利法保护的发明创造,即专利技术,是受国家认可并在公开的基础上进行法律保护的专有技术。“专利”在这里具体指的是技术方法,受国家法律保护的技术或者方案。所谓专有技术,是享有专有权的技术,这是更大的概念,包括专利技术和技术秘密。某些不属于专利和技术秘密的专业技术,只有在某些技术服务合同中才有意义。专利是受法律规范保护的发明创造,它是指一项发明创造向国家审批机关提出专利申请,经依法审查合格后向专利申请人授予的该国内规定的时间内对该项发明创造享有的专有权,并需要定时缴纳年费来维持这种国家的保护状态。 (二)指专利局颁发的确认申请人对其发明创造享有的专利权的专利证书或指记载发明创造内容的专利文献,指的是具体的物质文件。 三、专利侵权的判断标准 (一)确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解释专利权利要求时,应当以专利权利要求书记载的技术内容为准,而不是以权利要求书的文字或措辞为准。 (二)根据全面覆盖原则。将被控侵权物(产品或方法)的全部技术特征与专利权利要求中记载的技术方案的全部技术特征逐一进行对应比较,被控侵权物(产品或方法)与专利独立权利要求中记载的全部必要技术特征一一对应并且相同,则构成侵权。具体分四种情况: (1)包含:被控侵权物的技术特征包含了专利权利要求中记载的全部必要技术特征; (2)上位概念涵盖下位概念:专利独立权利要求中记载的必要技术特征采用的是上位概念,被控侵权物是下位概念; (3)新增加:被控侵权物在利用专利权利要求中的全部必要技术特征的基础上,又增加了新的技术特征; (4)从属专利:被控侵权物是对先专利技术的改进,并获得了专利权,属于从属专利,未经先专利权人许可,擅自实施从属专利。 (三)根据等同原则。将被控侵权物的技术特征与专利权利要求中的技术特征比较,即使从字面上看不相同,但经过分析可以认定两者是相等同,即两者以相同的手段,实现基本相同的功能,产生基本相同的效果,或者,被控侵权物的技术特征是该专利所属领域普通技术人员通过阅读专利权利要求和说明书,无需经过创造性劳动就能够联想到的技术特征。在这种情况下,应当认定被控侵权物落入了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发明视为撤回后还会公开吗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小编提醒您,所以专利审核如果没有走加急的话,这个没有时间限制,只有在下发审查意见通知书后我们答辩的时候对我们有时间限制。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法律网专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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