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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退还保证金给私人的手续
释义
    一、退还保证金给私人的手续
    正常情况下,投标保证金是不得退给个人。一般遵循公对公,“从哪来、退回那里”的原则,投标保证金应直接退还给投标人单位账户。
    如因“特殊”原因,应由投标人向招标人出具“委托专款书”,加盖公章及财务章,并提供招标人出具的原始收据等。但最终能不能退给个人,关键看你的“关系”了,毕竟招标人是要承担由此引发的法律及经济后果。
    
       二、保证金退还程序
    取保候审保证金,是指公安机关对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取保候审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决定取保候审时,责令犯罪嫌疑人为保证其不妨碍、不逃避刑事诉讼活动而交纳的一定数额的现金。
    (一)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或者具有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在解除取保候审的同时,公安机关应当将保证金如数退还给犯罪嫌疑人。
    (二)决定退还保证金的,应当经过严格审核后,报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退还保证金决定书》。
    (三)公安机关决定退还犯罪嫌疑人的保证金后,应当在解除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同时,通知指定的银行将保证金如数退还给犯罪嫌疑人,并责令犯罪嫌疑人在《退还保证金决定书》上签字或者盖章。
       三、退还保证金需要开发票吗
    这个保证金如果以后要退还的,先挂账,实际发生时让对方开票,如果不退还,就需要对方开票。如果是违约金、没收的押金、没收的违约保证金等,都是增值税的应税收入,需要开具增值税法票。
    以上便是法律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退还保证金给私人的手续的相关知识,退还保证金一般是直接退回原来的账户,公账支付的保险金还是按照规定退回到公账当中,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法律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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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9 8:4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