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犯罪分子没钱交罚金怎么处理 |
释义 |
一、犯罪分子没钱交罚金怎么处理 犯罪分子没有能力缴纳罚金的,有以下情形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 因遭受火灾、水灾、地震等灾祸而丧失财产。 罪犯因重病、伤残等而丧失劳动能力; 需要罪犯抚养的近亲属患有重病,需支付巨额医药费等,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形; 由罪犯本人、亲属或者犯罪单位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相关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三条。 ![]() 二、罚金的缴纳方法有哪些 一次缴纳是惯例,分期缴纳是例外。 强制缴纳,即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届满后,犯罪分子有缴纳能力而不缴纳的,法院可采取查封、拍卖财产、冻结存款、扣留收入的措施,强制其缴纳。 随时缴纳,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随时都可以缴纳。 减少或免除缴纳,即对犯罪人有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罚金确有困难的,由犯罪分子提出申请,人民法院经查证属实,可以根据其遭受灾祸的轻重情况,裁定减少罚金数额或免除缴纳全部罚金。 三、未缴纳罚金是否算累犯 未缴纳罚金和算不算累犯是没有关系的,缴纳罚金不是认定累犯的条件。未缴纳罚金的,会被强制缴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二条 【罚金数额的裁量】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第五十三条 【罚金的缴纳】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犯罪分子没钱交罚金怎么处理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依据《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犯罪分子没有能力缴纳罚金,经法院查实,属于刑法规定的,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情形,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罚金。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上法律网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二条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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