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期限 |
释义 | 一、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期限 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处理劳动争议案件,一般应当从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收到仲裁申请的60日内结案,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后可适当延长。出现请示待批、工伤认定或伤残等级鉴定、当事人因故不能参加仲裁活动等客观情况的,应视为仲裁活动中止,中止期间不计入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办案的时效内。《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劳部发[1993]276号) ![]() 二、法院判决劳动争议要多久 法院判决劳动争议的,如果人民法院是适用普通程序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话,一般必须要在立案之后六个月之内审理完毕。如果案情复杂,则会申请延长审期。适用简易程序则需要在三个月之内审理完毕。 三、劳动争议可以使用民事诉讼法吗 劳动争议适用于民事诉讼法,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期限以及涉及到的相关法律知识,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如果大家还想知道更多关于劳动合同知识的,欢迎随时到法律网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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