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企业赔偿经济补偿标准是否应有封顶
释义
    2015年12月中旬,公司突然通知我劳动合同期满后将终止,不再与我续签,让我与人事部办理工作交接,并于12月31日交接完毕。在谈到经济补偿金时,单位说我在本单位工作5年,按1.2万元×5来计算。我自己算了一下,2015年我的月均工资为9.2万元,我认为应按这个标准来支付,但单位不同意,说这个工资标准太高,且高于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上限,请问: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其标准真的会封顶吗?我的经济补偿金应该怎样计算?
    答:经济补偿金标准法律设定了封顶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7条的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8 19:3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