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评估收费标准 |
释义 | 一、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评估收费标准 (一)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评估的权利人和义务人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四款规定:“具备资格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向当事人介绍符合条件的评估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 该条规定明确了交通事故中“财产损失评估”是当事人的权利,由“当事人自行选择”。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只有“可以向当事人介绍符合条件的评估机构”的义务。 (二)评估的时限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四条三款规定:“申请重新检验、鉴定、评估以一次为限。重新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与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相同”。但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章第四节“检验、鉴定”中,对于财产损失评估的时限没有明确要求。 ![]() 二、交通事故财产损失鉴定申请书怎么写 交通事故财产损失鉴定申请书 申请人(本案原告):_______,电话:_______ 被申请人(本案被告):_______,电话:_______ 申请事项:_______ 请求法院依法委托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对申请人所有的蒙_______蒙_______挂号_______牌重型普通全挂大货车因事故造成的损失进行鉴定。 事实与理由: 就申请人二被申请人交通事故赔偿纠纷一案,因二被告人拒绝赔偿原告的车辆损失,故申请法院委托有资质的鉴定机构依法对申请人所有的蒙_______蒙_______挂号_______牌重型普通全挂大货车因事故造成的损失及营业性损失进行鉴定。 此致 _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三、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认定由谁认定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四款规定:“具备资格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向当事人介绍符合条件的评估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评估收费标准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不同的事故等级,需要赔偿的标准也不一样。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请及时咨询律师处理,法律网提供专业律师,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引用法条: [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 [2]《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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