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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11种不正当竞争行为怎么投诉
释义
    一、11种不正当竞争行为怎么投诉
    1、及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人民法院判令其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并对其行为给我方所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
    2、向有管理权限的行政机关举报,要求该机关启动行政执法程序,对对方予以相应的行政处罚。
    3、如对方的行为已构成犯罪。则应向司法机关举报并提出请求,请求司法机关对其犯罪行为予以刑事制裁。
    
    二、我国11种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一,反不正当竞争法中规定的十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章中规定了十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1、假冒名称 2、独占排挤 3、滥用行政 4、暗中贿赂 5、虚假宣传 6、侵犯秘密7、低价倾销 8、强行搭售 9、有奖销售(特定) 10、损害名誉 11、串通投标。
    1、假冒名称
    ●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
    (一)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
    (二)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
    (三)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
    (四)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
    2、独占排挤
    ●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不得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以排挤其他经营者的公平竞争。
    3、滥用行政
    ●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限制其他经营者正当的经营活动。
    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制外地商品进入本地市场,或者本地商品流向外地市场。
    4、暗中贿赂
    ●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在帐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帐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
    经营者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可以以明示方式给对方折扣,可以给中间人佣金。经营者给对方折扣、给中间人佣金,必须如实入帐。接受回扣、佣金的经营者必须如实入帐。
    5、虚假宣传
    ●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广告的经营者不得在明知或者应知的情况下,代理、设计、制作、发布虚假广告。
    6、侵犯秘密
    ●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手段侵犯商业秘密:
    (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他人允许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违法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视为侵犯商业秘密。
    本条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熟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7、低价倾销
    ●经营者不得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一)销售鲜活商品;
    (二)处理有效期限即将到期的商品或者其他积压的商品;
    (三)季节性降价;
    (四)因清偿债务、转产、歇业降价销售商品。
    8、强行搭售
    ●经营者销售商品,不得违背购买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
    9、有奖销售(特定)
    ●经营者不得从事下列有奖销售:
    (一)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
    (二)利用有奖销售的手段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
    (三)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五千元;
    10、损害名誉
    ●经营者不得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
    11、串通投标
    ●投标者不得串通投标,抬高标价或者压低标价。
    投标者和招标者不得相互勾结,以排挤竞争对手的公平竞争。
    第二,除了上述的十一种外的补充,可归三类
    目前,全国绝大多数个省、市、自治区均颁布实施了反不正当竞争的地方性法规,这些法规细化了《反不正当竞争法》,补充了该法中没有而应禁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可归纳为以下三类:
    1、禁止还本销售行为;
    2、禁止强迫交易行为,包括迫使他人与自己交易,迫使他人与他人交易,迫使他人不与自己的竞争者交易,阻碍他人之间建立正常交易关系等。
    3、禁止经营者之间联手实施损害其他竞争对手权益,限制或妨碍公平竞争的行为。
    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构成要件
    1、行为主体为经营者。经营者是从事商品经营和营利性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这里所说的经营者强调的是从事了经营活动的主体,而不论其是否有法定资格或能力。这里所说的主体包括一般主体和特殊主体,后者包括非法经营者和政府及其所属部门。
    2、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
    3、损害了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4、行为主体存在主观过错。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11种不正当竞争行为怎么投诉的相关内容,对于不当竞争,一般是将对方的行为诉至法院,亦或向有关部门举报。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请及时咨询律师处理,法律网提供专业律师,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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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22:36: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