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司法鉴定提供的材料 |
释义 | 一、司法鉴定提供的材料 1、鉴定委托书,载明鉴定机构名称,简明案情; 2、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要提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如果没有,要说明事故经过等情况; 3、鉴定人身份证件,鉴定人身份证件必须附有鉴定人的相片,以便核对是否为鉴定人本人,如居民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等,如果是未成年人,则提供户籍资料的影印件。 二、什么是司法鉴定 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或者说,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由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法定鉴定单位,运用专业知识和技术,依照法定程序作出鉴别和判断的一种活动。 2018年9月,司法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规范和推进司法鉴定认证认可工作的通知》,规定到2019年底,从事法医物证、法医毒物、微量物证、环境损害鉴定的司法鉴定机构,必须具备通过认证认可的检测实验室。 三、司法鉴定管理制度 2005年2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规定,国家对从事下列司法鉴定业务的鉴定人和鉴定机构实行登记管理制度: (一)法医类鉴定; (二)物证类鉴定; (三)声像资料鉴定; (四)根据诉讼需要由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的其他应当对鉴定人和鉴定机构实行登记管理的鉴定事项。 这篇帮文章介绍的是关于“司法鉴定提供的材料”方面的内容,主要向大家介绍了司法鉴定提供的材料,根据分析,这种情况包括鉴定委托书以及交通事故责任委托书等等,对于司法鉴定的问题,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建议咨询一下法律网律师! 引用法条: [1]《司法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和推进司法鉴定认证认可工作的通知》 [2]《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