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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一次性生育补助金多少
释义
    一、一次性生育补助金多少
    (一)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补偿标准为: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
    (二)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含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
    (三)一次性生育补贴,原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时,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流产400元、顺产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对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第一胎时,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补贴。
      
    二、社保生育津贴领取条件
    (一)申领人参加生育保险且缴费满1年;
    (二)符合计划生育标准;
    (三)若参保未满1年的,可在累计缴费满12个月后的1年内申请生育津贴;
    (四)若单位被吊销执照、关闭的,产妇可在产假或者手术结束的1年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支付生育津贴。
    三、社保生育津贴领取所需材料
    (一)《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
    (二)身份证明,如身份证、社保卡等;
    (三)如果顺产,还需要提供:《出生证》、生育登记证明;
    (四)如果难产,还需提供:《出生证》、《出生证》、诊断证明;
    (五)如果因生育死亡的,还需提供:死亡医学证明原件;
    (六)如果参保不满1年,延期申报的,还需提供:劳动合同或招录证明或劳务派遣协议(原件)、职工就业期间的工资支付证明、用人单位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机构代码证。
    (七)如果是产假期间丧失单位依托的,还需提供:劳动合同或招录证明或劳务派遣协议(原件)、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等的证明(原件)、用人单位未垫付生育津贴的证明(原件)。
    以上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一次性生育补助金多少的内容,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一次性生育补助金是由相应的标准的,在申请一次性生育补助金的时候需要准备好相关的材料,若您还有什么法律上的问题,建议咨询法律网专业律师,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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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6 11:4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