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处理方式 |
释义 | 一、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处理方式 (一)离婚后发现新的夫妻共同财产能够要求人民法院重新分割吗?能。 根据新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18条的规定:“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分割”。 (二)需要注意的证据事项是什么 根据《婚姻法》第47条的规定,如果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隐藏、转移、变卖财产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此类纠纷发生以后,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交如下证据。 (1)新的共同财产存在的证据 首先,主张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必须提交证据证明该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并且是离婚的时候没有涉及,没有分割的,否则根据一事不再理的规定,当事人不得要求人民法院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2)发现共同财产存在时间的证据 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解释(一)》第31条规定,当事人依据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2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 二、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范畴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这篇帮文章介绍的是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处理方式”方面的内容,主要向大家介绍了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处理方式,根据分析,这种情况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而定,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如果还有什么问题,建议咨询一下法律网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一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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