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签租赁合同可以随时搬走吗 |
释义 |
一、没有签租赁合同可以随时搬走吗 不一定,要看相关情况: 1、有口头约定租期的,租期未到时承租人随时搬走构成违约。 一般人认为白字黑字写下的才算合同,其实不然,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所以,没有签订书面房屋租赁合同,但双方口头约定租金、租期的,双方需要按该约定履行义务。此时,如果口头约定的租期未到即搬走,就构成违约,承租人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2、未约定租期属于不定期租赁,承租人即可以随时搬走。 在不定期租赁中,双方有随时解除合同的权利,因此承租人可以随时搬走。 另外,以下三种情况即会被认定为不定期租赁合同: (1)当事人在合同中未约定租期,具体包括书面合同和口头合同。 (2)当事人约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即视为不定期租赁。 (3)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二、房屋租赁合同没有续签怎么算解除合同的时间 承租人与出租人可以随时解除不定期租赁合同,但出租人在解除不定期租赁合同时,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对于不定期租赁合同,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因承租人在搬出租赁房屋之前,还有寻找住处、搬家等事宜需要另行处理。因此,法律同时对出租人的合同解除权作了一些限制,要求出租人在解除合同时,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对于合理期限,应该看原租赁合同是否已有约定。有约定从约定,没有约定按习惯确定。实践中一般为10天至30天。例如,原租赁合同约定,房东在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前要提前1个月通知租客,那么在原租赁合同届满后继续出租房屋的房东如果要解除租赁的,依然要依照原有合同的约定提前1个月通知租客。 《民法典》 第七百三十条【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时的法律后果】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第七百三十四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及房屋承租人的优先承租权】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三、未签租赁合同想收回房屋怎么办 未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出租人与租赁要可以随时解除租赁合同,出租人解除的,要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民法典》 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最长期限】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七百零六条 【租赁合同的登记备案手续对合同效力影响】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合同形式】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一般来说,没有签房屋租赁合同对于双方都没有保障,因为建议房东跟租客之间需要用合同约束。以上便是法律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没有签租赁合同可以随时搬走吗的相关内容,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或者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法律网的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六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 [6]《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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