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赔偿款签字了还有用吗 |
释义 | 一、拆迁赔偿款签字了还有用吗 拆迁赔偿协议是受被征收人委托而签字的,征收补偿协议符合其他法律规定的,就具有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一条【代理适用范围】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六十五条【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 ![]() 二、征收补偿与土地征收补偿标准不符怎么办 首先,确定土地征收补偿时,得先明白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构成。 其次,对于以上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将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最后,按确定标准补偿时得根据特别情况,比如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那么实践中的做法是增加安置补助费。 三、征收补偿纠纷怎么维权 1、找政府协调。通常上,发现对方确实有违反规定的,那么建议可以先采取协商的方式,确定双方是否存在误会,以便更节省双方的时间跟精力。 2、找政府裁决。如果跟开发商、政府有关部门因此引起纠纷的,并且协商不下的,可以积极找政府裁决。 3、去法院起诉。一般去法院起诉时,提起诉讼的一方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比如提供当地的土地管理条例,对方确定的土地征收补偿方案等。 上述文章属于关于“拆迁赔偿款签字了还有用吗”的介绍,主要介绍了拆迁赔偿款签字了还有用吗,除此以外,还有征收补偿纠纷的纠纷解决办法以及征收补偿纠纷的维权,对于征收补偿纠纷方面的法律问题,可以自行咨询法律网的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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