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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总公司营业执照吊销分公司还能开展业务吗
释义   一、总公司营业执照吊销分公司还能开展业务吗
    分公司是公司的分支机构,总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分公司也不能从事经营活动以及开展业务,总公司要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公司因《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二、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后果是什么
    (一)公司丧失了生产经营权。我国各类企业准入市场和多数国家一样,实行确认许可制度,未经确认许可的组织严禁进入市场,违者以非法论处。轻者没收财产和罚款并依法取缔,重者除没收财产和罚款及依法取缔并处外,还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二)丧失了法律保护的请求权。法律只保护和调整适格主体的合法行为和与合法行为有关的其他行为,而不保护非法行为,公司一旦被吊销营业执照,其一切经营行为均为非法行为。更不能要求自己或他人作为或不作为。
    (三)丧失了最后救济权。公司营业执照被吊销,不等于法人资格立即消灭,仅是除清算范围外的一切活动停止。《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20条、第33条规定,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应当由企业上级主管部门或者由企业自行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清算程序结束至工商部门注销前,仍可以自己名义或清算组名义(已成立清算组)从事清算范围内的活动,包括起诉、应诉等,它具有民事诉讼的主体资格。
    另外,还有三种形式可供选择:
    1、凡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自行组织清算的,债权人以破产清算组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确定。
    2、凡由其上级主管部门或开办单位负责清算的,债权人以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和其上级主管部门或开办单位为共同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确定。
    3、凡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能组织而不组织清算的,或者因公司组成人员下落不明,无法通知其参加诉讼的,债权人单独以该法人或其上级主管部门或开办单位作为被告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确定。
       三、什么情况下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中所列举的几种被吊销营业执照的情况如下:
    1、 虚假注册。虚假注册包括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材料、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等形式来骗取注册。这几乎是所有的吊销营业执照类型所共同采用的理由。无论是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以及其它各类企业,凡以虚假注册或者欺骗手段骗取营业执照,并情节严重时,皆有可能被吊销营业执照。
    2、超范围经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九条规定,变更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而未取得批准,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3、无故不开业或者停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规定: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除《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未将此纳入外,《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皆将此明文规定为吊销营业执照的事由。
    4、企业逾期不参加年检手续。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各种原因总有一定数量的企业因种种因素未能时参加年检,他们中有的是因经营管理不善,已歇业,但未依法办理注销登记;有的是因司法行为未了结而造成不能年检;也有少数出于不良企图,恶意逃避年检监管;监管实践表明,最大量的还是因企业的具体工作人员工作疏忽、错过了年检截至时间造成的。
    5、其他的情况。当然还有一些专业的公司,比如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在工作中违犯的相关的法律法规,也可能被吊销其营业执照。
    以上是由法律网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总公司营业执照吊销分公司还能开展业务吗的相关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分公司是没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在总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分公司也相应的停止经营活动,如果继续经营,则需承担不利法律后果。如果您对上述内容还有其他问题的,可以咨询法律网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解答的。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
    [2]《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零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
    [6]《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
    [7]《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
    [8]《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九条
    [9]《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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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5:1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