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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农村宅基地转让合法吗?
释义
    一、农村宅基地转让合法吗?
    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根据民法典第362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宅基地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而且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侵犯。宅基地是可以转让的,宅基地转让作为农村土地流转的一种对于农村经济的发展起着很大的作用。
    农村的宅基地,是属于农村本村的居民的福利来的,宅基地的土地权仍属于村集体。所以,农村土地宅基地只能在本村居民之间转让和出售。不得向外村居民转让、出售,否则,该转让出售被视为无效,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宅基地是属于农民集体的,公民个人并没有宅基地的所有权,只有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是可以转让的。
    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若有以下情况: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受让人已有住房,事实上是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的。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同;转让行为需征得集体组织同意;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
    依据土地管理法第62条、民法典第503条及有关政策,有条件的允许宅基地使用权转让不为法律所禁止。需具备的条件有:
    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宅基地;
    2、转让人与受让人为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成员;
    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且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
    4、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经济组织同意。
    强调一点,以上条件应同时具备。
    转让宅基地的立法背景:
    由于涉及全国9亿农民“安身立命”及攸关社会和谐稳定,国家政策和立法一直从严控制宅基地转让。
    
    二、农村宅基地转让协议书怎么写?
    农村宅基地土地转让协议范本
    甲 方: 身份证:
    乙 方: 身份证:
    甲、乙双方本着责任分清、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充分的协商,现就甲方向乙方有偿转让之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长期使用)及上盖有一层的房产所有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由双方共同遵守。达成转让协议如下:
    (一)宅基地坐落、面积
    甲方将坐落于______的宅基地转让给乙方,该宅基地登记面积共______平方米。具体位置东至:________、南至:________、西至:________、北至:________。上述宅基地的使用权及附属设施包括:甲方现有所在宅基地的一切建设设施及水电户口等。终身归乙方享有。
    (二)保证此宅基地手续真实,来源合法,权属清楚,四至界限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权属或债务纠纷,一概由甲方负责,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全部赔偿。
    (三)转让金额
    该宗地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元整。
    (四)付款方式及期限
    乙方向甲方预付人民币贰万元,剩余款在取得宅基地使用权证及相关手续后交付给乙方。
    (五)宅基地交付时间: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
    (六)房产归属
    1、在该宅基地上的房屋由乙方自行出资建造,房产归乙方所有。
    2、建房手续由甲方配合办理,所涉费用由乙方承担。
    3、房屋建成后,在法律政策许可的前提下,甲方应无条件配合乙方将土地证和房产证办理到乙方名下,所涉的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七)违约责任
    本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均不得反悔。
    1、如甲方反悔应当向乙方全额退还宅基地转让款________万元,并偿付违约金_________万元,如造成乙方损失的,还应赔偿乙方的损失(包括建房、装修工程款和房地产增值部分)。
    2、在法律政策许可的前提下,甲方应无条件配合乙方将宅基地使用证和相关手续办理到乙方名下,所涉的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违反本协议导致宅基地不能过户或无故进行交付,甲方应支付给乙方违约金壹拾贰万元。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 方: 身份证:
    签订日期:
    乙 方: 身份证:
    签订日期:
    公 证 人: 身份证:
    签订日期: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三、农村宅基地如何确权吗?
    根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的规定,宅基地使用权在确权时主要依照以下原则:
    1、1982年2月国务院发布《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之前农村居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超过当地政府规定的面积,在《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施行后未经拆迁、改建、翻建的,可以暂按现有实际使用面积确定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
    2、1982年2月《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发布时起至1987年1月《土地管理法》开始施行时止,农村居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其面积超过当地政府规定标准的,超过部分按1986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管理、制止乱占耕地的通知》及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处理后,按处理后实际使用面积确定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
    3、符合当地政府分户建房规定而尚未分户的农村居民,其现有的宅基地没有超过分户建房用地合计面积标准的,可按现有宅基地面积确定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
    4、非农业户口居民原在农村的宅基地,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可依法确定其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拆除后没有批准重建的,土地使用权由集体收回。
    5、接受转让、购买房屋取得的宅基地,与原有宅基地合计面积超过当地政府规定标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后允许继续使用的,可暂确定其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
    6、继承房屋取得的宅基地,可确定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
    7、按照确权规定,确定的宅基地面积超过当地政府规定标准的,可以在土地登记卡和土地证书内注明超过标准面积的数量,以后分户建房或现有房屋拆迁、改建、翻建或政府依法实施规划重新建设时,按当地政府规定的面积标准重新确定使用权,其超过部分退还集体。
    8、华侨原在农村的宅基地,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可依法确定其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拆除后没有批准重建的,土地使用权由集体收回。
    9、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不确定土地使用权。已经确定使用权的,由集体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注销其土地登记,土地由集体收回。
    以上就是由法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农村宅基地转让合法吗的相关内容,我们从中了解到农村宅基地转让协议书应该包括转让人与受让人信息、宅基地地的位置、面积信息、转让金额等内容。这方面的知识有点复杂但也是比较重要的,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三条
    [4]《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
    [5]《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6]《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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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9 11:4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