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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诉讼财产保全什么意思
释义
    一、诉讼财产保全什么意思
    诉讼财产保全,是指法院审理案件时,在作出判决前为防止当事人(被告)转移、隐匿、变卖财产,申请人(原告)向法院申请对财产作出的保护措施和,以保证将来判决生效后能得到顺利执行。
    
    二、诉讼财产保全的期限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三、诉讼财产保全的条件
    财产保全有两种类型:一种是诉讼前的财产保全;另一种是诉讼中的财产保全。
    诉讼前的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起诉前,根据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对当事人的财产或争议标的物采取强制保护措施的诉讼保障活动。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诉讼前的财产保全应具备两个条件:
    1、必须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2、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驳回申请。
    诉讼中的财产保全,是指在诉讼过程中,为保证将来作出的判决能够得到有效执行,人民法院应当事人申请或者主动依职权,对当事人的财产或争议标的物采取强制保护措施的诉讼保障活动。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基于国家赔偿的压力,一般不会主动地依职权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以上是一篇关于“诉讼财产保全什么意思”方面的介绍,主要介绍了诉讼财产保全什么意思,经过分析,可以得知,诉讼财产保全属于一种保护财产吃行为。除此以外,为了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建议当事人咨询法律网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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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19:0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