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市公司代持协议的效力 |
释义 | 一、上市公司代持协议的效力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股权代持协议在符合以下条件时,具有法律效力: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 二、股权代持协议合法吗 股权代持协议是合法的,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 前款规定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实际出资人以其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为由向名义股东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名义股东以公司股东名册记载、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由否认实际出资人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三、股权代持协议需要公证吗 股权代持协议不是必须公证,法律无强制规定。股权代持协议一般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就有效;但有难以确立股东身份的风险,当事人可以自主选择。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四条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上市公司代持协议的效力的相关内容,上市公司去进行代持的话,也是有一定的保障的,不用担心跑路的情况,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请及时咨询律师处理,法律网提供专业律师,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四条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五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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